根据中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吉林省2008—2012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规划》精神,决定从即日起部署开展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09年全省计划选聘465名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对象
2008届、2009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吉林籍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的团干部、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也可选聘。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四、政策待遇
1.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按选调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