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158号)文件规定人才分类评定工作正在探索建立常态化受理申报机制,目前试运行阶段,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受理、月度审核、分批评定”的方式进行,具体有关事项详见附件,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全年保持开放,随时受理人才申报,申报时间点具体安排如下:
1.人才申报批唇鹕车缱佑蜗饭俜饺肟谠月度为计算单位,每月1日0时到月底24时申报的人才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报省人社厅的作为一批次,进行集中审核评定。学校此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
2.每年12月1日0时-次年2月底24时申报的人才,经学校初审且报省人社厅进行集中审核的,合并为一批次开展审核评定。有子女入学需求的人才,务必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底前申报。
3.根据人才政策3.0版有关精神,建立急需紧缺引进人才快捷认定机制,参照常规申报要求和流程,“一事一议”采取线下受理方式。省人社厅将根据实际采取灵活的评定方式及时予以认定。
(二)申报要求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通知要求,进行线上申报,申报人通过“人才分类工作网络申报平台”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应材料。
2.于2023年9月30日24时前将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吉林省人才分类定级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和《吉林省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及能够证明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册(电子版)打包命名“姓名+申评等级”发至邮箱2310540795@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管林挺 联系电话:669303
人力资源处
2023年9月13日